深圳:对公告清退无法继续的P2P,公安机关将择机立案
新京报贝壳财经讯(记者 黄鑫宇)7月6日,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的新媒体平台“深圳经侦”披露了《关于P2P网贷平台清退相关问题的告示》。据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与南山区网金治理办介绍,公告清退是当前国内P2P网贷平台处置化解风险、保障出借人权益的现实较佳方式,对无法继续清退的平台,公安机关将在综合评估后择机立案打击,依法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。
针对出借人当前比较关心的兑付问题,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与南山区网金治理办表示,两部门定期对重点平台的股东、高管等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及督导,压实平台相关人员责任;对平台进行后台数据取证,固化证据;此外,两部门通过直接约谈平台借款人、支持平台对接央行征信、百行征信等征信平台,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。
同时,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与南山区网金治理办提醒平台全体借款人,必须依约履行还款义务,以免对自身信用造成严重影响,或被追究法律甚至刑事责任。
据悉,按照中央、省、市关于防范化解网贷行业风险工作的部署,深圳市南山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即“南山区网金治理办”)、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,两部门针对出借人关注的P2P网贷平台公告清退相关问题,于6月30日做出了本次四点内容的联合告示。
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李铭
-
来自吉林省和龙市的网友:
nice!
-
来自四川省万源市的网友:
来看一下
-
来自贵州省都匀市的网友:
写的不错,支持
-
来自甘肃省合作市的网友:
支持一下
-
来自黑龙江省宁安市的网友:
还不错哦
-
来自安徽省宁国市的网友:
太优秀了!很多观点都记下了
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③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您联系我们之后24小时内予以删除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